关于开展打击假冒“江南”制冷剂产品行动的通告
2015/5/25 14:48:52
在夏天制冷剂使用旺季来临之际,为维护消费者利益,江南体育公司决定开展打击制售假冒“江南”牌制冷剂产品行动。现通告如下: 一、“江南”牌商标于1981年注册,是中国驰名商标、浙江省著名商标、浙江省出口名牌产品。市场上假冒“江南”制冷剂产品的行为,不仅严重损害“江南”的品牌声誉,扰乱市场秩序,侵害广大用户的利益,更为严重的是,危害消费者的生命、财产安全。 二、目前市场上出现的假冒伪劣“江南”R22产品,经与我公司生产的正品“江南”R22比对,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: 1、在产品纯度上作假。在R22中灌装加入15—30%的一氯甲烷,假冒纯度100%的R22产品。一氯甲烷会对制冷机组的压缩机造成严重腐蚀,从而导致压缩机报废。 2、在产品重量上以少充多。“江南”牌制冷剂30磅、50磅R22产品重量标示均为净重,而假冒产品则以加上包装物的毛重进行销售。以毛重13.6KG与毛重22.7KG居多。 3、在产品包装上作假。钢瓶封口粗糙,颜色不一致;钢瓶颜色有偏差,防伪涂层刮开后无识别号码,假冒钢瓶编号等。假冒产品包装多为自制10kg、20kg、13.6kg、22.7kg等规格的仿制江南包装。 4、充装其他厂家产品冒充江南产品。采购低品质的制冷剂对产品进行充装混配,冒充江南产品进行销售。 三、为此,公司将开展全方位的专项打击行动,对假冒伪劣者一经查实,将配合公安部门严肃追究法律责任。 凡举报销售假冒伪劣“江南”品牌并提供证据的,一经查实,奖励举报人5千元人民币;凡举报假冒伪劣“江南”品牌制冷剂,并协助打掉生产制假窝点的,奖励5—10万元人民币。 举报电话:0570—3098686、4008268150 网络留言举报://fw.juhua.com.cn/Portal/ConsultingAdd.aspx 四、欢迎广大消费者举报“江南”牌其他系列制冷剂假冒产品,奖励额度同第三条。 五、为了维护消费者的权益和健康,请通过公司区域销售平台或者正规授权代理商购买“江南”牌制冷剂,保证公司为您提供全方位售后保障服务。如果对已经购买的“江南”牌产品真假有怀疑,请通过防伪标示或售后服务电话进行查询。我们期望,广大用户与我们一起,为了产品市场的发展,为了行业环境的净化而共同努力! 【法律链接】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七节 侵犯知识产权罪 第二百一十三条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,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情节特别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 第二百一十四条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,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 第二百一十五条 伪造、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、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是单处罚金;情节特别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 浙江江南体育有限公司 2015年5月25日